行政院會今(4)日將通過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,閣揆毛治國昨天在會見六大工商團體後敲定,未來分攤比例將是雇主四成、個人三成、政府三成,雇主負擔較原版減輕兩成。

 

【最新】行政院版「長照保險法」草案拍板,有一定雇主的部分,雇主、個人及政府三方分攤比例確定為4:3:3,衛福部指出,民眾每月支付長照保險費用平均約140元,所得最高一級的民眾每月需繳納近650元;至於長照資源匱乏的偏遠地區居民,則可減免自行負擔費用。

衛福部照護司司長鄧素文指出,總統府昨天6月3日正式公告長照服務法,預定兩年後、民國106年6月3日正式上路,長照保險法則希望在108年實施,兩者搭配長照才能長長久久。

保險司司長曲同光表示,長照保險運作是比照健保費的繳納方式,委託健保署收費,約是健保費的五分之一,費率不到薪資所得的2%,平均每人每月需多支付140元約兩個便當錢。衛福部民調發現,七成受訪者為了長期照顧,願意個月多付250元,目前草案每月平均付140元,相信民眾接受度會更高。

至於雇主部分,原本草案制訂雇主、個人及政府三方分攤比率為6:3:1,經多次協商最後調整為4:3:3,大幅減輕雇主的負擔,但政府每年法定支出約400億元。

保險司副司長楊慧芬說,政府增加支出部分,將從菸捐以及房地合一新制等地方來補足長照保險經費;衛福部希望長照保險法能順利在108年上路,屆時與全民健保一樣,寶寶一出生就需強制納保。

長照保費分攤 雇主降為四成

政院表示,長照保險預計在2017年上路,我國將是繼德國、日本、荷蘭、南韓之後,全球第五個開辦長保險的國家。未來,台灣也會如同德國,成為全球少數擁有「五類社會保險」(健康、失業、職災、年金、長照等保險)的國家,意即人一生可能碰到的風險,政府都以保險覆蓋了。

毛治國昨天上午邀六大工商團體代表,商議長保法中遲遲未敲定的三方負擔比例。

據了解,六大工商團體在會議一開始就齊聲砲轟政府拔鵝毛拔太兇,並強調最多只願意負擔三成,與會人士形容,兩個多小時的會議中,場面一度尷尬、僵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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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會議中,毛治國多次強調政府絕不會為了討好選民而逼走企業,他與財政部、主計總處討論後,願意釋出最大善意,讓雇主負擔比降到四成,政府負擔提高到三成,至於個人負擔比率則維持三成不變。

長照保險主要是針對失能者及其家庭,提供失能照護給付,以減輕照顧壓力。目前我全人口失能人數是75.5萬人,衛福部預期,隨著台灣老化速度加快,2031時將增加到120萬人,因台灣同步發生少子化現象,將令整體社會照顧壓力更顯沉重。

政院版長保法一共有82條,有三分之二條文是仿效健保制度,例如規劃全民納保,一出生就繳保費,政府承諾總財務支出比率不低於36%;依投保人身分,分為六大類,第一類有雇主的投保人約有1,000多萬人,未來也會有補充保費設計,讓有能力的人多繳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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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清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